□ 李麗
近日,上海一起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引發全網熱議:一名女子騎自行車橫穿馬路時與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相撞,交警最終判定騎行女子負全責。這一判決打破了“行人與機動車碰撞機動車擔責”的思維定式,不僅贏得網友點贊,更折射出維護正義從來不是無原則的“和稀泥”,而是對規則的堅定守護,對公平的剛性捍衛。
“弱勢即有理”的慣性思維當休矣。在不少人的潛意識中,行人、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事故,無論過錯在誰,機動車駕駛員往往需要“讓著點”“賠點錢”。這種看似“人性化”的處理方式,實則無形中助長了一部分人的故意違規行為。現實中,部分行人、非機動車闖紅燈、逆行、橫穿馬路等違法行為屢見不鮮,甚至有人抱著“汽車不敢撞我”的心理挑戰交通規則,不僅將自身安全置于險境,更擾亂了公共秩序。
拒絕“和稀泥”是對法治的敬畏。上海交警的此次執法,之所以引發共鳴,正是因為其堅守了“以事實為依據,以法律為準繩”的底線:小轎車在機動車道正常行駛、車速緩慢且已及時剎停,并無任何過錯;騎行女子橫穿馬路、違反交通規則,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。清晰的責任劃分,不僅還了駕駛員一個公道,更向社會傳遞了“規則面前無例外”的執法態度。執法者唯有摒棄“息事寧人高于責任劃分”的短視思維,才能讓公眾對規則產生敬畏之心。
網友對上海交警判決的點贊,本質上是對“法治文明”的集體呼喚。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是公平正義,是“講道理、講規則”,而非“講關系、講鬧功”。當“誰鬧誰有理”的鬧劇失去市場,當“弱勢即正義”的偏見被打破,社會才能形成“守法者受保護、違法者受懲戒”的良性循環。此次交通事故的處理,正是法治進步的一個縮影,無論是交通出行、消費維權,還是日常糾紛,唯有堅守法律底線,拒絕“和稀泥”式調解,才能讓每個人過上有序且美好的生活。
期待通過這次判罰讓更多人認識到:規則是底線,不是橡皮筋;正義有尺度,不可討價還價。唯有如此,我們才能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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